空軍松指部棚廠採先借後撥方式 辦理房地撥用
  
軍聞社╱軍聞社 2010-08-23 17:00
(軍聞社記者林宜慶台北廿三日電)軍備局工營處處長蔡振義少將今天在出席「空軍松山基地1號棚廠設施提供交通部設置商務中心」記者會中表示,國防部調整空軍松指部1號棚廠提供交通部民航局使用設置商務中心,採先借後撥方式辦理,現已配合民航局辦理土地分割作業,俟完成分割後,即由民航局依「國有不動產撥用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房地撥用作業。

蔡振義少將指出,民航局將松山機場定位為國際商務機場,規劃於空軍松山機場內2筆部分土地(面積1.496公頃)及設施,設置商務中心;為有效達成及儘速完成相關需求規劃,此案經國安會、交通部、國防部軍備局及空軍司令部等單位多次密集協調、會勘及開會研商。

蔡振義少將說,民航局基於前揭發展需要,擬依「國有不動產撥用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本案房地撥用,因尚須辦理土地分割及依程序陳報行政院核定等相關作業,爰依民用航空法第卅條規定,先行協商辦理借用。

蔡振義少將並表示,民航局於日前(民國99年6月29日)開會協商,雙方達成「先借後撥」的共識,空軍配合政府重大政策,對專機停放及安全維護作全般檢討,可配合規劃調整,民航局同意編列預算,代建同規格棚廠及附屬建物,並依法、依規定程序辦理房地撥用作業

蔡振義少將強調,依財政部「國有公用財產無償提供使用之原則修正規定」及國防部「國軍列管國有不動產提供非軍方單位使用處理原則」,軍備局工程營產中心已於民國九十九年八月十八日與民航局完成簽訂契約書,作為台北航空站站務先期規劃使用,使用期間為民國九十九年八月十八日至十一月十七日止,共計三個月。

此外,另依民航局需求,同意釋出松指部空勤寢室、待命室、餐廳等建物及相鄰土地,並由該局以「先建後拆」及「代拆代建」方式,於松指部興建空勤人員生活大樓等設施。上述興建設施所需預算,由民航局負責籌編,交由空軍辦理工程執行事宜。上述興建設施所需預算,由民航局負責籌編,交由空軍辦理工程執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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